发展转型金融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助于进一步促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在相当长时期内,我国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难以改变,能源结构绿色化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在此过程中,转型金融必须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制定和完善转型金融标准或原则,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碳核算与气候环境信息披露,发展更多金融产品,动员各方面资金,发展更清洁的能源或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传统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化石能源占比,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二是为碳密集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提供投融资渠道。高碳行业低碳化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点,也是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能源、化工、钢铁、冶金、建筑建材等高碳行业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事关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必须在保证产业链稳定的前提下推动其绿色低碳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高碳行业和企业的低碳转型项目具有前期资金投入大、成本回收期长、初期回报速度慢等特性,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转型金融可针对性地为“棕色”领域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涉及混合融资等金融产品和工具,以及各类风险分担机制的灵活运用,在推动绿色发展的同时,避免对碳密集型产业“一刀切”撤资而引发新的风险,推动国内产业结构有序调整优化。
三是有助于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绿色低碳技术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的关键。国际能源署的研究发现,在支撑碳中和目标的必要技术中,已实现商业化的仅有一半,还有一半关键技术待各国努力开发,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据国际能源署估计,为实现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到2030年,全球对清洁能源技术的投资需增长两倍以上,从2022年的1.4万亿美元增加到4.5万亿美元。通过制定适当的货币金融政策、丰富金融产品、鼓励直接融资、组建专业机构、制定财税优惠和奖补政策等方式,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持力度,通过技术创新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四是有助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实现公正转型。研究表明,全球超过8亿个工作岗位(约占全球劳动力的四分之一)极易受到极端气候和经济转型的影响,且亚太、非洲低收入国家和地区的劳动者,以及妇女和儿童受气候变化和相关经济转型的影响尤为严重。2010年,“公正转型”作为单独条款被正式写入《坎昆协议》。此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巴黎协定》等相继明确“公正转型”要求。
公正转型需要通过经济、产业、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为转型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就业再培训、生活保障等支持和援助。这些要求有利于确保不同群体尤其是与高排放密切相关的人群参与绿色转型行动,提升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稳定性。金融体系在公正转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一方面可通过发展壮大转型相关产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公正转型;另一方面可通过金融机构等投融资主体充分评估转型的社会影响,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转型计划,可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平稳发展。
五是有助于防范和化解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气候变化及相关政策调整容易引发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对经济增长、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指标产生影响,导致家庭、企业、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面临较大冲击,给央行维护金融稳定带来重大挑战。气候变化相关风险被忽略的时间越长,极端灾难性事件发生的风险就越大。通过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制定和调整相关宏观审慎和微观金融监管政策,开发更多金融工具,可及时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保证绿色低碳转型行稳致远。
国际上转型金融日益受到重视
在绿色金融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和国家高度重视转型金融发展,对转型金融的定义、标准(或原则)、披露要求、政策激励约束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公正转型和金融风险防范等问题的研究日益深入,提出了更多的规范性指导文件,转型金融的应用实践也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
2021年10月,二十国集团(G20)罗马峰会批准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美国财政部担任联席主席的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提交的《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首次将建立转型金融框架作为未来工作的重要方向。2022年2月,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强调发展转型金融以支持有序绿色转型,将建立转型金融框架纳入重要议程。
2022年11月,G20巴厘岛峰会批准了《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其中包括《G20转型金融框架》等重要内容。这是继2016年G20领导人在杭州峰会上就发展绿色金融达成共识后,首次就发展转型金融形成国际共识。《G20转型金融框架》共22条原则,由五个支柱构成,包括转型金融标准、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支持转型的金融产品和工具、公正转型。这是框架性文件,对转型金融发展意义重大。
但各经济体对转型金融各个支柱的具体内容认识不尽一致,实践上也千差万别。短期内重点是加强交流、相互借鉴,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每年跟踪各国进展,推动有关标准或原则朝着互操作性的方向演进,但挑战很大。因此,本书重在梳理总结国内外最新实践,根据与《巴黎协定》相适应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迫切要求提出政策建议,短期内,不求理论的深度和研究框架的完整性,更希望及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推动我国相关实践,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开始牵头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探索重点行业的转型金融支持范围,为满足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提供标准依据。目前,初步明确了转型金融的基本原则。例如,转型金融支持领域在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应有直接或间接的显著贡献,且对其他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无重大损害;转型金融标准应与国家、地方和行业政策相协调,与国际通行标准相兼容;与标准相应的环境信息披露应简便易行,不给市场主体造成过重负担等。同时,组织有关机构首先启动了钢铁、煤电、建筑建材、农业四个领域的转型金融标准研究。
我国一些地区开展了转型金融的探索实践。例如,浙江省湖州市推出地方版《转型金融支持目录(2022年版)》,结合本地实际,将纺织、造纸等行业的项目和企业纳入支持目录,同时规定了详细的低碳转型技术路径,在地方层面率先进行了转型金融的探索。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转型金融的研究不断深入,主要涉及转型金融标准、相关金融工具和服务、激励约束政策等,各方对转型金融的目标、支持范围、政策激励的作用等达成初步共识。但总体而言,相关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对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可持续金融的内涵、边界等还没有完全厘清,一些研究成果还存在争议。
绿色低碳转型要统筹兼顾碳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从我国当前情况来看,实现“双碳”目标仍面临着巨大挑战。在经济结构和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碳减排与经济增长通常难以兼得。碳减排政策行动过早、力度过大,将导致碳价快速升高,形成持续较大的通胀压力,侵蚀企业利润和家庭财富,抑制总需求和经济增长,加之高碳行业较快萎缩,将导致未来投资不足;碳减排政策行动延迟,政策约束不足,实现“双碳”目标将面临较大压力,导致后期政策较为激进,给经济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转型过程要统筹兼顾碳减排目标与保持经济合理增长。具体来说,时间表、路线图应清晰化,将整体的“双碳”目标尽可能落实为阶段性动态目标。在每一阶段内,要尽力实现当前目标,否则将加剧未来的减排任务;同时,尽量保持GDP不受损或少受损,维持一定的储蓄率,否则将影响未来的投融资。[1]从中长期来看,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是推动劳动生产率提升的关键,促进碳减排、实现“净零”等都需要在研发和设备制造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合理的GDP增长才可为经济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筹集足够的资金,转型才是可持续的。
转型金融的发展要注重国际合作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自《巴黎协定》签订以来,全球已有139个国家和地区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提出在2050年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抑制碳排放、实现转型发展,密切的国际合作和协调必不可少。
深化转型金融的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促进全球转型金融标准互认、碳市场互联互通,将提升转型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推动解决信息不对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和整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另一方面,国际供应链脱碳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国际协调合作密切相关。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碳中和”纳入公司战略,通过绿色采购、绿色供应链管理等方式,推动供应链上下游脱碳。这有利于带动更多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产业链、供应链脱碳涉及上下游利益共同体的协同,需要加强国际合作,防止强行脱碳导致产业链不稳定甚至中断,影响国际贸易投资。在当前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国际经济发展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转型金融的国际合作尤其重要。
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与相关国际合作相辅相成。2016年中国担任G20主席国,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发起设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从2021年起,中国人民银行担任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合主席,牵头制定了《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G20转型金融框架》;2023年,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在气候融资、自然相关信息披露、可持续金融能力建设方面的成果已经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批准发布。202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与欧委会有关部门共同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更新版,推动中欧绿色标准兼容,便利绿色资金跨境流动。
中国与各方在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等多边平台下深化合作,持续扩大《“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影响力,推动“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我国继续通过多边、双边平台推动金融支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国际合作,有利于充分吸收借鉴国际经验,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同时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书的研究架构和各章内容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综合研究,包括五章,主要探讨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提出的转型金融五大支柱,包括转型金融标准、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支持转型的金融产品和工具、公正转型。
转型金融的五大支柱大体上借鉴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成功经验,各支柱之间有较强的内在逻辑联系。转型金融标准是开展转型金融活动的基础,制定转型目录或原则,有利于明确转型金融研究和工作的方向,建立转型金融活动或投资项目目录,便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信息披露是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环境相关机遇和风险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节能降碳、动员金融资源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不少发达经济体主要通过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形成激励约束,政府部门不直接对转型活动或项目提供支持;在中国等国家,政府部门进行顶层设计,积极采取措施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也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作用。气候环境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提高政策和工具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评估。
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是转型金融的主体,只有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转型金融产品和工具,才能动员各类资源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激励约束机制具有重要意义,由于转型活动及相关投资前期成本高、风险大,具有较强的外部性,需要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以引导。
公正转型的意义主要体现在转型涉及重大调整,需要付出较大代价,不及早研究公正转型问题,转型势必难以进行,甚至引发大的动荡,法国燃油税调整等是非常值得吸取的教训。我国要实现碳中和目标将面临巨大挑战,可能对部分地区、行业、人群造成较大冲击。应加快制定公正转型政策框架,系统评估碳达峰碳中和对就业、民生等方面的影响,协调好产业和区域发展等政策。
具体而言,第一章介绍总结国内外转型金融标准的制定。我国和欧盟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的实践较有代表性,其他一些经济体则倾向于较宽泛的转型金融原则。本章概述G20转型金融框架中转型金融标准相关内容、国际转型金融标准对比、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我国统一的转型金融标准情况,以及我国地方转型金融标准制定的先行先试。
第二章总结梳理碳核算与环境信息披露新进展,为进一步提升信息透明度提供解决方案。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是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环境相关机遇和风险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节能降碳、动员金融资源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转型金融对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相比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支持项目和经济活动更为复杂,量化目标更多。低碳转型相关计划制定、潜力评估和效果评价建立在碳核算的基础上,需要更加严格的环境信息披露以防范“假转型”。本章较全面地介绍国际碳核算及环境信息披露进展,分析我国当前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的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对新形势下强化和改进碳核算及环境信息披露提出政策建议。
第三章系统梳理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和工具。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必须通过各类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工具来实现。本章系统梳理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价格型、非价格型政策和工具,分析各项工具的效果、综合成本和社会可接受度,以及各项工具之间的关系,以根据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合理确定相关工具出台的时机、力度等。同时,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巨额投资,通过公共资金尽可能撬动社会资金,以及混合融资与相关风险分担机制问题日益引起各方重视,也被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作为2023年的重点研究问题之一。我国和其他经济体均有混合融资的实践,风险分担机制也有不同程度的运用,需要总结经验和问题,进一步加以强化和完善。
第四章重点梳理最新国内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的理论与实践。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理论基础、传导机制、执行效果、国际协调等方面,还需要深入研究,包括碳价变化对自然利率的影响、货币政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空间和力度等重大问题。本章概述气候变化及相关政策调整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可能造成的影响,央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在相关应对中应扮演的角色,我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货币政策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第五章研究公正转型的重要意义及经验启示。在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下,全面考虑各方利益、提高社会公正性的“公正转型”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国际社会正积极探索公正转型的机制和路径。我国应加快制定公正转型政策框架,系统评估绿色低碳转型对就业、民生等方面的影响,协调产业和区域发展等政策,加大财政对产业转型升级、就业的支持力度,探索支持公正转型的投融资机制,保证绿色低碳转型平稳发展。
上篇的五章综合性较强,下篇为针对性更强的四章专题研究,分别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金融支持稻米、钢铁、建筑等行业低碳转型案例,居民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转型及相关金融支持,以及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建设。其中,绿色低碳技术特别是早期技术的研发应用是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关键,这对各经济体都至关重要,对受气候变化影响更大、低碳转型形势更严峻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更是如此。
绿色低碳转型要结合国际大趋势和本国实际,抓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能源和一些重点产业碳排放量占比高,必须优先研究,推动低碳转型。关于煤电是否应该纳入转型金融,国际上有较大争议,我们认为煤电应被纳入转型金融的范畴,但在本书中,暂不作为金融支持重点产业转型的案例。
居民绿色环保行为主要指个人及家庭在日常消费和行为中,坚持节约适度和绿色环保,对于从需求端实现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转变而言,降低居民碳排放水平意义重大,金融在其中可发挥积极作用。
可持续金融能力建设是世界各国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领域之一。能力建设的重点对象、具体内容、开展方式等方面还有许多重要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具体而言:
第六章重点讨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各经济体通过制定专项货币政策、创新金融产品、鼓励直接融资、组建专业机构、制定财税优惠和奖补政策等方式,加强对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持力度。但同时金融支持绿色低碳技术也面临诸多挑战。对此,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认定标准及信息共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绿色低碳技术领域丰富产品和服务,构建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等。
第七章紧密结合我国实际,重点剖析金融支持稻米、钢铁和建筑行业低碳转型的三个案例,包括相关国际经验、国内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等。本章选取的三个行业与目前我国正在制定的转型金融标准的行业基本对应。不同行业的低碳转型既有共同点,又有各自的特点。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激励机制,提升相关主体承接优惠政策和各类资金的能力,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产品和服务,丰富其绿色低碳项目融资渠道。
第八章讨论居民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转型及相关金融支持。目前各方对低碳转型重点的关注集中在供给端、企业端,但随着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由居民生活消费所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碳排放已成为碳排放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近年来,不少经济体积极探索居民绿色环保生活新方式,通过丰富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等有效推动居民生活方式低碳转变。我国在居民绿色生活方式转型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要求相比,依然面临政策体系不健全、居民绿色低碳意识普遍薄弱、绿色商品和服务供给不足以及金融支持力度偏弱等问题。应将绿色消费作为释放内需的重要着力点,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健全政策体系,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发挥金融支持作用,着力推进我国居民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有序转型。
第九章强调应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建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发展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并加强相关能力建设,相关需求很大。但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能力建设还面临资金支持不足、培训人员紧缺、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尤其是转型金融能力建设的供求缺口很大)、相关各方缺乏统筹协调等问题。本章概述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梳理国内外能力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特别是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能力建设的有益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