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银行课题组经过调查研究之后,在梳理总结农业农村发展现状和农业农村金融市场走势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金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面临的短板弱项,建议立足“补短板”“强弱项”,紧抓农业农村“关键领域”,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突出支持“三农”重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国建设。
农业农村金融发展统筹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国有金融、政策金融、开发金融、邮政金融、合作金融、股份金融、城市金融、村镇金融、民营金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助农方面,虽有服务发展大局思想,但各自为政、职责不明、边界不清、定位不准,导致农业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零星分散无序,系统性、统筹性、全局性、战略性不强。其主要表现在缺乏金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战略规划、统筹管理、协调发展以及差异化特色化定位。
农业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呈现弱化简化趋势。主要涉及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加大乡镇营业网点撤销合并力度的同时,实行贷款审批权限普遍上收,全面推行区县支行(部分贷款业务)、总行(更多贷款业务)集中管理模式,以及乡村金融线上业务普及推广使用不够与线下业务市场需求量旺盛之间的不协调不平衡不充分矛盾显现,导致农业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呈现弱化简化趋势,乡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还没有真正打通。其主要表现为四减(金融网点减少、营业时间减少、服务内容减少、人员力量减少)、三降(乡村金融服务的效率下降、覆盖率下降、便捷度和满意度下降) 、二化(乡镇金融服务空白化、空心化)问题,进一步弱化了乡村金融服务功能、导致农业农村金融服务短板更加突出。
农业农村保险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农业保险项目种类少、品种单一、保障水平低,农业保险损失赔偿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农业保险金融服务满意度不高获得感不强,农业保险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覆盖面窄小,农业保险金融服务仍然存在空白村社、空白主体、空白农户,农业保险金融市场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区县之间、乡镇之间、品种之间、项目类别之间、客户群体之间不尽合理
农业农村融资担保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重道远。一是发展前景不容乐观。据统计,16家融资担保公司2021年末在保余额比上年下降11.8%、下降面高达68.75%。二是农业融资担保业务市场呈现萎缩。8家专门农业融资担保公司2021年在保余额比上年的下降幅度高达37.4%。三是职能定位出现偏差,农业融资担保“非农化”现象突出,8家专农融资担保公司2021年用于农业农村市场领域占比仅有17.1%。四是融资担保金融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五是融资担保公司风控能力弱化、经营发展风险集聚暴露。
农业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不足。一是金融产品创新不足,1000户农民问卷显示,有77.7%的人认为金融服务产品不能有效满足乡村市场需求,有45.4%的人对乡村金融服务产品的满意度不高。二是科技渠道创新不足,现行科技网络渠道较为传统落后、难以满足乡村金融服务市场新需求。三是管理机制创新不足,银行业现行十大管理机制(风险管控、成本管控、利率定价、不良容忍、贷款问责、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客户授信准入、金融产品研发、乡村金融战略)创新不够,难以适应乡村振兴的政策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治性任务和“三农”建设的弱质性特点。四是服务流程创新不足。
乡村信用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健全、不完善和不全面、不充分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其主要表现在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信用数据采集渠道单一、领域窄小、采集困难增大,“三农”客户的信用评级、授信标准、管理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规范,农业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足、共享信息平台建设不好、支付结算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乡村抵押登记平台建设滞后,乡村农户信用信息尚未建立完善、金融机构之间和金融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风险防控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信用宣传普及教育引导不够七个方面。
乡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待进一步强化。1000户乡村农民问卷显示,有61.7%的人对乡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满意度不高、获得感不强,乡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小、差距大、普及面不高。主要表现在政策宣传不到位、思想引导不落实、信息沟通不对称、乡村金融资源分配不透明、乡村金融消费者投诉服务需要进一步强化五个方面。
农业农村金融监管政策执行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金融支持助农监管政策指引只明确了金融业为什么要做、应该怎么做、按什么规定做,而对金融机构不按规定做或按照规定做得不好没有做出如何处理的明确要求。同时,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思想在金融监管指引、政策导向、规定要求及考评机制中还没有真正充分体现。二是金融机构缺乏全面落地涉及农业农村发展监管规定要求的战略执行和后续评估机制。三是地方政府有关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待优化完善。
金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九点政策建议
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思想指引下,重庆金融业应确立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思想,紧抓农业“重点领域”,把握农村“薄弱环节”,立足“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进乡村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在全面推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努力实现中国式农业农村金融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重庆贡献金融力量。
持续加大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政策支持帮扶力度。一是强化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可由政府牵头、人行主办、银保监协办、各家金融机构参与,统一制定全市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顶层设计方案与战略规划,为健全完善现代化农业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支撑保障。二是建立完善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统筹管理协调机制,可由政府牵头制定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统筹协调管理机制,重点对十大金融组织体系(前述)开展农村金融服务进行明确分工、界定职能职责、找准市场定位,尤其是要建立完善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主办金融、协办金融、补充金融机制,着力打造金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整体优势。三是构建差异化特色化农业农村金融发展机制,在避免金融同质化的同时,彰显各家金融机构的差异化发展定位、特色化服务优势。四是围绕“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帮扶力度,通过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用活用好人行专项贷款、加强市场化业务合作,全面提升农业农村金融支持帮扶政策精准度、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内生动力。
强化农业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供给力度。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金融网点布局,加大乡镇和人口聚居乡村物理营业网点建设力度,增加从业人员力量、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人员占比,通过“面对面”金融服务,切实解决农民到银行金融网点“走路难”“咨询难”“获得难”问题,弥补农民线上金融服务与线下金融需求错位的不足,进一步增强农民金融感知。同时,主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赶集日服务制调整为全日服务制,有效满足乡村金融市场需求、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可得性。二是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重点增加乡镇金融网点信贷客户经理和审批人员力量,适当下放乡镇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审批权限,使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对乡村客户进行就近调查、就近审批放款、就近贷后管理,从而降低农民获贷的时间、精力、经济成本,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和“难贷款”问题。三是加大金融科技建设力度,推进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四是推进“1+2+N普惠金融服务”,让普惠金融服务进村入户。五是搭建乡村金融服务网络平台,开辟乡村金融服务新渠道。六是推进农业农村金融服务考评机制创新,建立完善有利于农村金融业务优先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纵深向前发展,真正打通农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健全完善农业农村保险金融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农业农村保险政策体系。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和再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同时应加大农业农村保险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加大保险业务创新力度,重点在产品、服务、理赔等关键环节加大创新力度,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量身定做保险金融产品;不断简化保险业务流程,不断深化保险金融服务创新。四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保险金融服务全覆盖,以推进农业农村保险全覆盖为出发点、以增强乡村农民保险金融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落脚点,以消灭农业农村保险金融服务空白村社、实体、农户为关键点,通过扩大范围、延伸领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优化布局网点网络平台、增加保险从业人力,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
全面提升农业农村融资担保能力。一是搭建完善“中央-市级-区县”三级农业融资担保体系,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更多资金支持,建立完善区县担保、市级再担保、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按照适当比例进行风险分担的风险分担机制,搭建完善“省-市-县”多级涉农融资担保体系,通过省(市)级涉农融资担保平台与各区县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开展联合担保形式实现“上下联动”合作,有效分散单家融资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损失;从多方入手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加大倾斜力度,做大做强做优市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力度培育区县农业融资担保机构,提升区县农业农村担保金融服务能力。二是有效提升农业融资担保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实力、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坚守农业农村融资担保初心使命、精准把握农业农村融资担保职责定位,切实防范农业农村融资担保“非农化”风险。四是创新农业农村融资担保服务方式,重点在产品设计、渠道建设、服务领域、支持行业领域方面开展创新服务。五是优化调整融资担保金融市场结构,农业农村融资担保重点向农业产业、农业项目、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加大农业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一是创新开发金融产品,银行业要开发弱抵押弱担保信贷产品,创新抵质押方式,大胆探索利用农房抵押、圈舍抵押、农机具抵押甚至信用贷款方式,满足农业农村金融市场需求;保险业要开发农业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新产品,加强农业成本和收益保险,持续提升保险服务可得性、覆盖率;担保业要创新反担保方式,缓解农村地区融资担保机构少、占比低问题。二是创新开发金融科技,要提前布局农业金融科技,在管理、获客、营销、风控方面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创新研发“互联网+农业+金融”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集散资源优势,努力开发乡村互联网金融产品。三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应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满足农业农村金融市场需求,提升广大乡村农民金融服务便利度、获得感和满足感。四是创新金融业务流程,银行业要开设乡村金融发展“绿色通道”,缩短信贷审批流程;保险业要创新投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业务流程,加大保险理赔力度、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加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客群信贷支持力度。金融业应从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客户,明确目标客户市场、加大支持服务力度。一是大力支持种植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充分满足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融资需求。二是大力支持畜牧产业企业法人主体。三是大力支持农业“接二连三”主体,通过信贷助力发展市场农业、加工农业、销售农业、运输农业,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四是大力支持发展农业科技,政府应牵头搭建农业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农业科技研发、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能力信息库,构建起农业科技服务机构、金融产品、农业科技创新需求多位一体的线上线下工作体系;应加大设施农业、科技农机具和农业数字化方面信贷支持力度,通过知识产权贷、商业价值信用贷方式,支持科技农企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农业经营主体采购农业机具、加大水肥一体化投入,增加农业发展科技含量。五是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宜机化改造,通过信贷杠杆功能配合财政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宜机化改造。六是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按照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助力现代农业园区开发建设。七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八是大力支持农民集中居住房屋建设,发展农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融市场,大胆探索将商品房按揭贷款制度推广应用到农民集中居住乡村领域,支持农民通过一次贷款、分期归还方式,缓解农民集中居住购房资金投入压力。
加快探索发展农地金融。一是搭建政府主导的农地金融模式。政府要加强土地流转市场政策制定和公共设施建设,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提供支撑。要推动农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进城入镇农民土地保障退出机制,引导农民带产权、带股份进城入镇,在不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前提下,进城入镇农民依法享受村级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收益分配权,使农户放心自愿流转,祛除失地农户、土地流转农户后顾之忧。二是探索设立土地银行,可借鉴法国、美国农业农村金融发展经验,探索设立与土地银行类似的专门政策性银行,通过股东投资、发行金融债券方式筹集资金,专门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宅基地抵押、林地抵押贷款等同土地关联的信贷业务,为土地流转、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宜机化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长期性、低成本的金融服务。三是农地抵押融资需契合农业农村改革。
合力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方面要持续巩固完善人行牵头、银保监协助、各家金融机构参与、政府部门支持推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形成上下联动、多层合作、各方支持的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合力,鼓励市场力量参与信用平台建设、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引导,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基础性金融支撑力量。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涉农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农业农村金融信息保护、防范乡村金融诈骗或以金融名义诈骗,建立完善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努力提升乡村金融消费素养,切实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
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金融优先发展监管机制。要完善银行业金融监管机制、修订调整农业农村贷款监管政策,切实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监管、确保农业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稳定,出台县域及县域以下金融机构存贷比例考核政策、鼓励更多贷款资源配置农业农村领域,强化“三农”贷款尽职免责制度执行情况监管。要强化涉农保险金融监管,持续完善涉农保险金融监管基础制度,坚持分类分层监管原则。要加强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将融资担保公司纳入“一行两会”监管范畴,强化地方农业融资地方监管主体责任。
来源: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金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策略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