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华:“挂”以致用

发布者:刘雨嫣  发布时间:2023-03-15  60次浏览


董志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路易斯安娜大学拉斐特分校,数学专业,哲学博士


2022 年 3 月的第一天,怀着几分激动与好奇,我走进了位于汉口建设大道金融街的建行大楼,开启了为期六个月的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金融科技部副总经理挂职之旅。这是继在崇阳县人民政府挂职后,我的职业生涯中又一段非常特别地工作体验,让我有机会近距离地观察到国有大型银行的内部运作流程与发展动向,并能够亲自参与一线的金融科技工作,不仅拓展了我的宏观金融行业视野,而且提升了自己的金融数据分析能力,对教学、科研等本职工作也起到了促进作用,感到受益匪浅,不虚此行。


国有大行的初期印象:规模大、业务广、站位高


初到建行的第一印象就是“规模大”。三十多层的建行大楼中分布着 34 个二级部门,建行在湖北省有27 个二级行、580 多个网点。建行在湖北省有超过2800 万个人客户,即每 2 个湖北人中就有 1 个曾在建行办理过业务。在流量为王的今天,建行全国超过 7亿的客户群体绝对是一座有待挖掘的价值金矿。 

第二个印象就是“业务广”。作为技术支持部门,金融科技部要与各个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打交道,这让我有机会看到了建行的组织架构与业务全貌。管理条线主要包括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以及审计分部,业务条线主要分为对公与对私。让我较为吃惊的是各个业务子条线划分之精细。例如,同样是个人贷款业务,根据贷款的性质与渠道不同,房贷、消费贷、经营贷与信用卡归属在不同的业务部门。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部门经营的专业性,但也同时为以客户为中心的数字化经营带来了阻碍。 

第三个印象就是“站位高”。在挂职期间,有机会参加了各级别的会议,发现建行各级领导都有着极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执行力,坚决将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作为业务工作的指导。特别是田国立董事长提到:“中国的银行与西方银行的差别在于,西方是以股东利益为中心,而我们是以人民为中心”,让我印象深刻。从对实际业务的观察来看,建行在乡村振兴、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新市民金融服务等国家重大事项中都是一马当先,笃行不怠,充分体现出国有大行的责任担当。


数字化经营深度观察:场景、数据与业务


我所在的金融科技部,除了负责传统的信息系统软硬件支持、项目研发、网络安全等业务外,还涵盖数据管理与数字化经营管理等业务。结合我的专业背景,我将挂职工作重心放在了数字化经营管理。虽然在挂职之前也阅读过一些商业银行数字化的文章与书籍,但总感觉数字化是虚无缥缈的,认为无非就是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直到亲身入局后才认识到商业银行数字转型的重要性,以“数据+技术”双轮驱动的数字化经营正在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建行的数字化经营实践中,我认为有三个关键词。一是“场景”,建行拥有强大的科技能力,通过技术输出,在为政府 G 端或企业 B 端赋能的同时,在非金融的场景中获得触达用户的机会。例如,建行通过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建设“湖北数字农经网”,触达到大量的企业与个人客户。此外,线下的银行网点提供多类非金融业务,这也都是为了从非金融场景中获得金融业务的机会。二是“数据”,在触达后就有机会获取到客户的数据,特别是一些高频的行为数据。例如,挂职期间我就参与了建行与湖北联通的数据合作,通过隐私计算和联邦建模,建行能够利用手机客户的位置信息、通信信息、app 使用信息获得更为精准的客户画像。三是“业务”,更多、更全的客户信息数据为下一步开展精准营销与智能风控提供了有力支持。建行湖北省分行已经成立了直营团队,打破原有部门条线分割,完全采用线上数字化经营的模式,充分挖掘客户的全生命周期价值。例如,一家企业的对公存款和企业主的私人银行业务可能是通过同一个客户经理来对接的,不再分对公和对私。这样的做法体现出了数字化经营的精准高效,但势必也会影响到建行传统的部门业务格局,触碰到较多人的利益。在我看来,如何做好业务条线改革与利益分配,将会是建行数字化转型的难点与痛点。

半年的时间一晃而过,虽然每天十几公里的路途奔波,但每天都能接触新的事物、认识新的朋友、学习新的知识,总是让人兴奋与满足的。我所在的金科部的领导和同事大多是技术背景,他们对待工作的严谨态度和高度责任感让我由衷佩服、深受感染。整个金科部的工作氛围是勤勉与低调的,在金科部的工作经历让我自己的心性得到了沉淀。在挂职期间,我参与了湖北省建行首届“数智星”大数据建模大赛的组织并担任培训教师、申办建行创新马拉松大赛等重要工作,撰写了《以人才队伍建设为突破口 提升全行大数据应用能力》调查报告,虽然贡献不多,但深感荣幸。回学校后,我结合挂职工作,撰写了 1 份金融专硕教学案例,制作了 2 节商业银行数字化经营专题课程,能够“挂”以致用,在实现自我提升的同时服务于学校的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这正是挂职的价值所在。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3.10)